高同學找我去看台大戲劇系十周年公演「木蘭少女」,聽說是音樂劇,當下就想打退堂鼓,因為做不好的話很容易極恐怖,在她拍胸保證只要不好就可隨時離場下,加上,喔是蔡柏樟編劇的本啊,就提起興趣的去看了。謝幕的時候,看到女主角忍住淚水的樣子,突然覺得做舞台劇真的太迷人,一群瘋瘋傻傻的人,一起瘋瘋傻傻。
但歌舞的部份,還是差的很遠啊。台大真的跛腳,只有戲劇系的學生,沒有舞蹈系、音樂系主修的專才。從一開始,現場樂隊演奏的音量,就常常掩蓋演員的台詞,聲音非常不清晰,感覺很亂。女主角木蘭少女的第一首獨唱:「我、非我願;我飛、我願」,起初覺得只是為玩文字遊戲而感覺造做,但後來,可能女主角唱的口氣還算分明,竟讓我想到,也許這就是台大戲劇系十周年想表現出的氣魄吧,不做正統、較安全的經典劇碼,而選擇做冒險的古裝自編歌舞劇。
演到「撿肥皂」那段子,我整個活了起來,這才是由 K24 一路下來,台南人的王道啊,尤其結尾最後兩句唱詞僅用小提琴配樂,突然將氣氛由下賤瞬間昇華到高貴,編曲有亮點。加上個人特殊愛好角色名稱為「X 氏」如「阮氏紅琛」(當年搞軌案受害的越南新娘名字,我一看到就迷上了),或丫環名如「翠環」、「翠珊」等,所以看節目單時發現木蘭媽媽的名字是「余氏」時,我整個入戲了,好羨慕她可以演「余氏」這種夢幻角色。況且「余氏」有一段戲,演的是嬰兒不小心被拋出,我們「余氏」立刻一個懶爐打滾、鯉魚打挺,飛撲在墜地前接獲嬰兒,這梗我真是百看不厭,次次都被逗樂。
剛好日前接案拍片時,跟攝影師在高鐵上聊天,聊到百老匯的歌舞劇。他提到歌劇魅影,念念不忘,歷歷在目。其實我又何嘗不是呢?那一年皇同學撥冗視察紐約及波士頓,帽同學、高同學及我都戒慎恐懼的接駕,當然行程中處處充滿巧思,但個人心中最 high 的一刻,是我們跑到東村的 Sing-Sing 卡拉 OK,大唱特唱歌劇魅影的時候。因為高中英文老師以歌劇魅影裡的曲子當做英文教材,所以咱這一班高中賤友,故多能鄙事,不,是多能唱歌劇魅影。只能說,The Phantom of the Opera 真是 high 翻天,尤其是魅影鼓勵克莉絲丁鬼叫的那一段:
魅影:Sing for me~ Sing~ My angle of music
克氏:Ah~~~~
魅影:Sing~~
克氏:Ah~~~~
魅影:Sing for me
克氏:Ah~~~~ Ah~~~
魅影:Sing, my angel of music. Sing for me!
克氏:Ah~~~~
只能說銷魂到爆炸。以下是1988年東尼獎上,天殺的莎拉布萊曼跟麥克克勞佛的演唱。真是天殺的莎拉鬼吼,還有 Music of the Night 超性感的麥克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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